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规定
栏目:处务建设  加入时间:2006-03-25 00:00:00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4362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是关系学校持续发展和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现根据学校离退休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则
  离退休人员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过巨大的贡献,是学校发展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全体师生员工都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关心、爱护离退休人员,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要特别关心老同志的健康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坚持以人为本,为老同志创造和谐幸福的老年生活而努力。
  二、管理体制
  学校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继续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部、处(以下统称部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负责,各部门成立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工作中遵循离退休工作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原则,倡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机构设置
  1、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党政领导下对离退休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的领导机构,由书记或校长任组长,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院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校工会、校团委、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医务所、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组成。
  2、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好经常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部门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由部门领导、工会主席、离退休工作联络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组成,机关、直属单位、后勤等部门以总支为单位成立,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离退休人员在80人以上的部门,可以配备一名以离退休工作为主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在10人-80人(含)之间的部门,须确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在10人(含)以下的部门,可确定一名部门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不再另设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离退休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一)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2、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在离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和经济发展成果上,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福利费,并从学校实际出发,本着适当照顾离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离退休人员的学校生活补贴办法。
  3、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每年召开1—2次会议,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建立、健全学校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每学期召开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交流和总结离退休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指导、督促离退休工作处具体实施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离退休工作评比、表彰活动,鼓励和推动离退休工作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6、及时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指导和支持学校离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文体组织,支持杭州师范学院老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8、支持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1、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达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文件,加强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2、要把离退休工作提到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协助做好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的工作。
  3、协助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保证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及时阅读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听取有关报告;保证有关离退休人员参加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在学校重大政策出台前,在一定范围内征询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离退休人员的用车,为离退休人员的用车提供方便。
  (三)组织部
  1、负责离休干部和处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申报、审批和落实。
  2、在校党委领导下,抓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会同宣传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处,做好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的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离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
  5、对离退休工作处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6、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宣传部
  1、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负责向离退休人员介绍学校最新发展和取得的成绩。
  3、宣传离退休人员中“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典型事例;宣传老龄工作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做好老龄工作的组稿和宣传报道工作。
  4、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形势报告会,为离退休人员参加政治、时事学习提供学习资料。
  (五)人事处
  1、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政策。
  2、负责核定离退休人员职级和离退休金的调整,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3、负责办理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返聘手续。
  4、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负责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工作,按规定做好对困难遗属的定期补助工作。
  5、按照各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总人数,核定各部门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
  (六)计划财务处
  1、负责管理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2、负责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3、按规定给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发放生活费,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4、会同人事处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七)校工会
  1、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事业和文娱生活,为离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方便。适当吸收离退休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会活动。
  2、积极向在职教职工会员宣传党的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热情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在学校内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权益。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八)校团委
  1、负责对在校生进行“尊老、爱老”的教育,并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相结合。
  2、积极倡导青年学生开展“重晚情、送温暖”、“助老结对”等活动,特别帮助生活困难的高龄、孤寡老人。组织学生在教师节、老人节等节日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离退休人员活动。
  3、定期为离退休人员开展“服务日”活动。
  4、协助组织部支持“关工委”的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在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政治优势。
  (九)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1、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在生活上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优先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住房、水电等公用部位的维修工作,设立报修热线电话,以方便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
  2、按规定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发放。
  3、医疗保健服务
  ⑴负责离退休人员健康保健、医疗门诊、公费医疗报销等工作。
  ⑵做好经常性的老年保健咨询和宣传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检查。
  ⑶负责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离退休人员医疗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做好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⑷及时向离退休工作处和有关部门通报离退休人员的住院情况和体检后的重要异常报告。
  (十)部门离退休管理工作小组
  1、各部门领导要重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管领导明确,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健全,把离退休工作纳入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
  2、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3、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人员,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范围组织离退休人员阅读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定期走访或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反馈信息,力所能及地帮助离退休人员解决困难。
  4、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定期邀请离退休人员对新生、毕业生、新教师进行师德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离退休人员的意愿和健康状况,积极聘请离退休人员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为他们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5、倡导“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风尚,在部门收益分配上适当照顾离退休人员,酌情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凡适合离退休人员参加的,应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重要节日为离退休人员举行聚会、组织活动并进行走访、慰问,如春节、“三八”节、老人节等。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
  6、本部门若有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派人探望慰问。对孤老、高龄、病残、生活自理困难、家境贫寒的离退休人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提倡开展“助老结对”、“忘年交”等多种形式的爱老、敬老、助老活动。
  7、教职工经批准离退休后,所在部门要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
  8、离退休人员去世后,所在部门要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其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9、积极支持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学校老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10、按要求参加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及时完成各项离退休工作任务。建立离退休工作登记制度,及时向学校反馈离退休人员的信息,为改进和提高离退休工作质量献计献策。
  (十一)离退休工作处
  1、在校党政和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离退休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拟定和实施学校离退休工作计划,拟订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意见。
  2、建立健全学校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协助各部门建立健全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筹划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计划召开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文件,交流、总结离退休工作经验,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部署离退休管理工作任务。
  3、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管理工作的政策,协助学校党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4、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5、协助组织部门建立离退休党组织,重点做好离休干部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政治教育和力所能及的文娱活动。协助办好杭州师范学院老年大学,管理好老年活动室、老干部活动室。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走访慰问和经常性走访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提出的特殊困难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按政策规定积极协助解决。
  7、重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保健工作,要定期举办保健讲座、印发保健资料、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保健心得交流等,不断增强离退休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协助医务所等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休、疗养工作。
  8、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副局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和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关心好孤老、高龄、病残、生活自理困难、家境贫寒的离退休人员。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10、接受组织部门对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11、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和各方面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完善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服务机制。

上一条: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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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务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规定

· 2006-03-25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是关系学校持续发展和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现根据学校离退休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则
  离退休人员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过巨大的贡献,是学校发展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全体师生员工都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关心、爱护离退休人员,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要特别关心老同志的健康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坚持以人为本,为老同志创造和谐幸福的老年生活而努力。
  二、管理体制
  学校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继续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部、处(以下统称部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负责,各部门成立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工作中遵循离退休工作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原则,倡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机构设置
  1、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党政领导下对离退休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的领导机构,由书记或校长任组长,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院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校工会、校团委、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医务所、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组成。
  2、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好经常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部门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由部门领导、工会主席、离退休工作联络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组成,机关、直属单位、后勤等部门以总支为单位成立,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离退休人员在80人以上的部门,可以配备一名以离退休工作为主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在10人-80人(含)之间的部门,须确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在10人(含)以下的部门,可确定一名部门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不再另设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离退休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一)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2、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在离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和经济发展成果上,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福利费,并从学校实际出发,本着适当照顾离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离退休人员的学校生活补贴办法。
  3、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每年召开1—2次会议,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建立、健全学校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每学期召开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交流和总结离退休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指导、督促离退休工作处具体实施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离退休工作评比、表彰活动,鼓励和推动离退休工作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6、及时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指导和支持学校离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文体组织,支持杭州师范学院老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8、支持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1、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达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文件,加强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2、要把离退休工作提到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协助做好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的工作。
  3、协助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保证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及时阅读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听取有关报告;保证有关离退休人员参加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在学校重大政策出台前,在一定范围内征询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离退休人员的用车,为离退休人员的用车提供方便。
  (三)组织部
  1、负责离休干部和处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申报、审批和落实。
  2、在校党委领导下,抓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会同宣传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处,做好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的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离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
  5、对离退休工作处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6、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宣传部
  1、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负责向离退休人员介绍学校最新发展和取得的成绩。
  3、宣传离退休人员中“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典型事例;宣传老龄工作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做好老龄工作的组稿和宣传报道工作。
  4、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形势报告会,为离退休人员参加政治、时事学习提供学习资料。
  (五)人事处
  1、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政策。
  2、负责核定离退休人员职级和离退休金的调整,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3、负责办理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返聘手续。
  4、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负责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工作,按规定做好对困难遗属的定期补助工作。
  5、按照各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总人数,核定各部门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
  (六)计划财务处
  1、负责管理和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2、负责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3、按规定给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发放生活费,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4、会同人事处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七)校工会
  1、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事业和文娱生活,为离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方便。适当吸收离退休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会活动。
  2、积极向在职教职工会员宣传党的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热情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在学校内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权益。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八)校团委
  1、负责对在校生进行“尊老、爱老”的教育,并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相结合。
  2、积极倡导青年学生开展“重晚情、送温暖”、“助老结对”等活动,特别帮助生活困难的高龄、孤寡老人。组织学生在教师节、老人节等节日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离退休人员活动。
  3、定期为离退休人员开展“服务日”活动。
  4、协助组织部支持“关工委”的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在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政治优势。
  (九)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1、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在生活上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优先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住房、水电等公用部位的维修工作,设立报修热线电话,以方便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
  2、按规定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发放。
  3、医疗保健服务
  ⑴负责离退休人员健康保健、医疗门诊、公费医疗报销等工作。
  ⑵做好经常性的老年保健咨询和宣传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检查。
  ⑶负责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离退休人员医疗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做好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⑷及时向离退休工作处和有关部门通报离退休人员的住院情况和体检后的重要异常报告。
  (十)部门离退休管理工作小组
  1、各部门领导要重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管领导明确,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健全,把离退休工作纳入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
  2、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3、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人员,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范围组织离退休人员阅读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定期走访或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反馈信息,力所能及地帮助离退休人员解决困难。
  4、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定期邀请离退休人员对新生、毕业生、新教师进行师德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离退休人员的意愿和健康状况,积极聘请离退休人员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为他们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5、倡导“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风尚,在部门收益分配上适当照顾离退休人员,酌情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凡适合离退休人员参加的,应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重要节日为离退休人员举行聚会、组织活动并进行走访、慰问,如春节、“三八”节、老人节等。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
  6、本部门若有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派人探望慰问。对孤老、高龄、病残、生活自理困难、家境贫寒的离退休人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提倡开展“助老结对”、“忘年交”等多种形式的爱老、敬老、助老活动。
  7、教职工经批准离退休后,所在部门要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
  8、离退休人员去世后,所在部门要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其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9、积极支持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学校老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10、按要求参加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及时完成各项离退休工作任务。建立离退休工作登记制度,及时向学校反馈离退休人员的信息,为改进和提高离退休工作质量献计献策。
  (十一)离退休工作处
  1、在校党政和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离退休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拟定和实施学校离退休工作计划,拟订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意见。
  2、建立健全学校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协助各部门建立健全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筹划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计划召开离退休管理工作网络会议,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文件,交流、总结离退休工作经验,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部署离退休管理工作任务。
  3、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管理工作的政策,协助学校党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4、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5、协助组织部门建立离退休党组织,重点做好离休干部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政治教育和力所能及的文娱活动。协助办好杭州师范学院老年大学,管理好老年活动室、老干部活动室。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走访慰问和经常性走访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提出的特殊困难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按政策规定积极协助解决。
  7、重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保健工作,要定期举办保健讲座、印发保健资料、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保健心得交流等,不断增强离退休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协助医务所等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休、疗养工作。
  8、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副局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和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关心好孤老、高龄、病残、生活自理困难、家境贫寒的离退休人员。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10、接受组织部门对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11、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和各方面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完善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