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教职工实行每季度分校区回校制度,每次回校地点分别安排文一路校区、大塔儿巷校区、玉皇山校区三个校区,时间分别安排在3、6、9、12四个月,每位退休职工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回校区地点。学校积极鼓励每位退休职工回校,及时了解学校的情况。
2、每次的回校日安排,应在上一季度的《离退休工作通讯》上给予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说明,每位退休职工根据安排选择回校校区,离退休工作处不再作其它形式的通知。
3、回校日前一周电话联系大塔儿巷校区、玉皇山校区有关人员,通知本季度各校区回校日的时间安排,落实回校日地点,在各校区门口出好具体地点通知,并落实好其它有关事宜。
4、做好每位退休职工的工资单及时装袋,准备好《离退休工作通讯》、《校报》和其它有关材料。
5、处领导负责准备学校近期工作情况通报材料和学校离退休工作安排。
6、提前安排好各校区回校日工作人员安排,做好分工协作,一名处领导负责通报学校情况和离退休工作情况,一名同志负责退休职工的工资单分发,一名同志负责分发《离退休工作通讯》和《校报》等材料。
7、及时处理退休职工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尽量做好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回校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