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学校对离退休老干部政治上的关怀,让离退休干部、教工,及时了解学校的发展情况,理解、支持学校改革,使学校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的有关事项暂作如下规定:
一、通报时间和分工
一般情况下,对离休干部和厅局级老干部每年通报不少于4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其它退休教工进行定期通报。
二、通报内容
l、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安排。
2、学校近期的重大事情和重要工作。
3、重大改革措施出台。
4、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
5、校级领导班子调整等重大情况。
6、其它有关工作情况。
三、通报对象和工作分工
原则上,离休干部和厅局级老干部由学校党政领导集中通报,其他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处负责同志利用回校日通报。
四、组织工作
校党政领导通报情况会由离退休处具体实施和服务。
校区退休职工通报情况由离退休处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