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意见》(教党〔2021〕34号)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浙教党〔202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发挥教育系统“五老”(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独特优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各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名,一般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2名,其中1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另1名可聘请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同志担任。委员若干,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其中离退休工作联络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任务
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学校关工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1.聚焦培根铸魂,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老少结对”、上党课、作报告、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聚焦人才培养,助推青年全面发展。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参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强化“五育并举”,充分发挥“五老”特点和学生组织的作用,通过打造具有关工委特色、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促进大学生提升专业满意度,增强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促进全面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委(总支)要“以党建带关建”,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关工委有关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保障。
2.各学院要以二级关工委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整合育人力量,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关工委工作品牌,在全面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方面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3.请各学院将关工委成立情况(见附件1)于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钉钉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28867935。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意见》(教党〔2021〕34号)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浙教党〔202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发挥教育系统“五老”(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独特优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各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名,一般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2名,其中1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另1名可聘请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同志担任。委员若干,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其中离退休工作联络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任务
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学校关工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1.聚焦培根铸魂,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老少结对”、上党课、作报告、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聚焦人才培养,助推青年全面发展。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参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强化“五育并举”,充分发挥“五老”特点和学生组织的作用,通过打造具有关工委特色、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促进大学生提升专业满意度,增强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促进全面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委(总支)要“以党建带关建”,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关工委有关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保障。
2.各学院要以二级关工委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整合育人力量,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关工委工作品牌,在全面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方面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3.请各学院将关工委成立情况(见附件1)于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钉钉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28867935。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