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度退休职工规定病种自理自费部分报销的通知
栏目:公告  加入时间:2023-03-28 08:39:59  来源:离退处  点击次数:48

各学院(部门):

2022年度退休职工规定病种自理自费部分的报销时间为3月31日(周五),请通知所在单位退休职工到离退休工作处(千岛湖智谷大厦C座5楼会议室)8:30——15:30办理报销事宜。

一、所需材料清单

1.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发票。

2.住院报销需提供发票、住院结算单、住院清单、出院小结。

3.医院指定药店需提供主治医师处方、发票、医疗诊断书( 要有药名和医疗业务专用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杭州办理的银联卡复印件及开户行。

2022年度在杭州医疗机构直接用于规定病种疾病的检查、化验、治疗的自费医疗费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部分,学校补助1/3。非医疗机构的非医疗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确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退休职工,可委托亲属代办,本人需书面提交委托书或者在委托书上签字。

报销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谨霞 28860152   刘纯 28865099

离退休工作处

       

公告

关于办理2022年度退休职工规定病种自理自费部分报销的通知

离退处 · 2023-03-28

各学院(部门):

2022年度退休职工规定病种自理自费部分的报销时间为3月31日(周五),请通知所在单位退休职工到离退休工作处(千岛湖智谷大厦C座5楼会议室)8:30——15:30办理报销事宜。

一、所需材料清单

1.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发票。

2.住院报销需提供发票、住院结算单、住院清单、出院小结。

3.医院指定药店需提供主治医师处方、发票、医疗诊断书( 要有药名和医疗业务专用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杭州办理的银联卡复印件及开户行。

2022年度在杭州医疗机构直接用于规定病种疾病的检查、化验、治疗的自费医疗费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部分,学校补助1/3。非医疗机构的非医疗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确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退休职工,可委托亲属代办,本人需书面提交委托书或者在委托书上签字。

报销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谨霞 28860152   刘纯 28865099

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