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的通知部署,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于9月份进行,有关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离休干部不列入其中。
二、调整标准
我校目前尚未参加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本次调整仍采用预调整办法,暂按全省统一调整标准调整预发,每人每月190元。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自2016年1月起执行,1-9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016年9月底补发到位。10月起按调整后额度发放。
联系人: 杨鸿 28867732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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