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说明
栏目:公告  加入时间:2016-12-26 12:21:57  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数:1033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6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20元的,补足到20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240、厅局级155元,县处级115元,乡科级95元,科员及办事员75元。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55元,副高115元,中级95元,初级及以下75元。

——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7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2016年12月退休费发放组成

1. 本月社保发放养老金含2016年12月正常发放金额及2016年1月-2016年11月的补发金额。由于2016年1月-11月已发190元/月的预调资额。所以12月发放总额为:

2016年12月正常发放金额+(调待总金额-190元预发增资额)*11月

2.2014年10月前退休老师的教龄津贴本月由学校代发,下月开始移交给社保发放。劳模先进荣誉津贴、交通费、医疗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等不列入社保发放范畴内项目由我校发放。

公告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说明

离退处 · 2016-12-26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6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20元的,补足到20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240、厅局级155元,县处级115元,乡科级95元,科员及办事员75元。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55元,副高115元,中级95元,初级及以下75元。

——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7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2016年12月退休费发放组成

1. 本月社保发放养老金含2016年12月正常发放金额及2016年1月-2016年11月的补发金额。由于2016年1月-11月已发190元/月的预调资额。所以12月发放总额为:

2016年12月正常发放金额+(调待总金额-190元预发增资额)*11月

2.2014年10月前退休老师的教龄津贴本月由学校代发,下月开始移交给社保发放。劳模先进荣誉津贴、交通费、医疗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等不列入社保发放范畴内项目由我校发放。